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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传出消息:将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称:"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将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消息一传出,不少市民纷纷叫好。不过记者走访发现,要安全实现驾照自学自考,还有法律和实践上的几道关卡必须过。 "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驾考"改革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公开,只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才能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开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供给能力;三是脱钩,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斩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四是便利,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 不少业内人士分析,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对此,不少准备学车的市民普遍表示欢迎,甚至有准备学车的市民表示"再等等"。 刚刚参加工作的市民汤铭启最近正着急报名学车:"问下来价格都要7000元-8000元,我父母和朋友都是老驾驶员,如果可以自学自考的话可能更快更好。" 除价格之外,时间也是制约部分市民学车的一大因素。市民罗旭曾经准备报名学车,连体检和笔试都参加了,最后还是放弃:"我们的工作是项目制,忙起来根本没有周末。如果是自学,时间就可以灵活安排了。" "无证驾驶"法律关如何突破 此前,公安部回应公众关于"是否可允许公民直考驾照"的提问时就曾表示: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也未提及申请驾驶证需要驾校培训。 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市民想要自学驾照,驾车上路之时就已涉嫌"无证驾驶"。 除了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可参考国外"临时驾照"的做法。 例如在澳大利亚,通过驾照笔试之后,驾驶人会拿到一个初学者的专属牌照,上路时副驾驶座上须有持最高级驾照的人教学。这一牌照持有期为一年,开车时间须超过100小时,一年后再参加考试,过关后获取实习牌照,此后还要经过长达两年的学习测试才能申请驾照。在日本同样是通过笔试、技能考试后拿到临时驾照,之后有五天、每天两小时以上的实际驾驶练习才能获得正式驾照。 上路学车是否"想走就走"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想像中的"自学自考",就是使用自己或朋友的私家车,找一条家附近的道路,请熟人上车教学,学会后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但这样看起来很方便的办法,在目前的法律和实践上都存在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这也意味着学习驾驶有两个条件:教练车和教练员。 目前的教练车拥有两套控制系统以防止学车过程出现意外,一些市民想象中以普通私家车作为学习用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 而按照《成都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规定,即使普通的小客车驾驶培训,"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法规也对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质提出要求。 一些市民建议,对于这些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行规范。除修订相关办法外,更应鼓励转变目前驾校的职能,如可以单独聘请驾驶员或租用教练车、场地等,使各元素都能灵活发挥作用。 首要考虑应是公共安全 对于驾照自学自考,一些市民担心安全问题。"这几年大家都抱怨本本族、新手司机成马路杀手,跟学习不扎实不专业也有关系。"在很多地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责任倒查机制,一旦放开"驾照自学自考",这样的责任倒查还能否持续? 业内人士表示,与国外相比,国内特别是成都这样的特大型城市交通拥挤、人流密集,驾照自学自考必须将公共安全置于首要考虑。 公安部表示,针对当前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待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情况,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相关改革措施涉及有关部门及现行法规规章的修改,必须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
新规定:2014年9月1日起,车辆6年检一次啦! 新闻内容如下: 【车检改革18项新政:检验机构与政府脱钩 新车6年免检】根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18项新政摘要如下。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台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台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 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台格井出具了台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台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捡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检验机构要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9、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检验机构要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1 0、进一步扩大新车冤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1 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 冤检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1 2、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 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1 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呈,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1 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在同一检验机构的,要整台工作流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1 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推行周六日、廿f段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1 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井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如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台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由质检部门依法从重处罚。1 7、完善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台格标志。1 8、建立联台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联台采取联网监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6年以内私家车免检】两部门今天发布,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①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免检。②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③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央视记者李珺)(284) 随着驾考热不断升温,专门为“新手”服务的汽车陪驾市场也日益火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汽车陪驾市场乱象丛生,绝大多数是无资质、无协议、无监管的“黑陪驾”,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视。